所謂的《藐視國會罪》其實就是藍白立委要把《港版國安法》引入台灣的國會,直接宣告「不演了!」
對比了《藐視國會罪》與《港版國安法》的幾項重點精神,嚇死人的高度重疊,重點是,台灣根本沒多少人知道17號這天的立院有兩個政黨要強推這麼夭壽的法案。
正常的民主國家,公權力是必須要被節制、約束的,但國民黨、民眾黨現在卻是打著國會改革的大旗,做的事情卻都跟改革二字沾不上邊,把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越改越倒退!
國會改革要改什麼?!
就是要改掉這些對人民、對台灣忠誠度有問題的民意代表才對啊!
怎麼會改成讓這些人權力越來越大呢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