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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國軍心防、完善國軍制度刻不容緩

軍中訂報恐成滲透破口

金防部位於前線作戰位置,辦公室接獲民眾陳情金防部有訂閱《金門時報》,但經查閱,金門時報的報導內容和圖片,簡直就是統戰的滲透破口,像《金門時報》9 月 8 日的報導,引用自「中國台灣網」,而「中國台灣網」是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」管理的新聞網站,去年「中國台灣網」也被國安局列為「常見爭議資訊來源」,其發文內容也被國安單位監控。同日另一則報導則來自「中青網」,而中青網全稱「中國青少年計算機信息服務網」,是由中國共青團中央主辦、中共中央宣傳部主管的網站。

前線官兵作戰壓力已經不小,訂閱這類經常引用統媒訊息的報紙,閱讀這些統戰訊息,對部隊官兵毫無增加閱報的興致與知識。這類訊息在地方上影響輿情,我們已抱持高度的疑慮,再帶進軍中我很難接受。

我們一直說,除了平時的訓練之外,還要強化國軍的「心防」,但卻有這類直接轉載中國官媒新聞的「傳聲筒」報紙,還是說這是訂來「研究敵情」的?若是研究敵情,那怎麼只有金門單位訂閱,應該全台灣各軍種都來訂閱研究一下。
我請單位必須全面通盤檢討這樣的狀況,並掌握訂閱的理由,是否是有心人刻意為之,或者只是沒有留意到而做出的決定。單位回覆我,會即刻通盤檢討,並做出合理的處置。

色弱者軍中服役與升遷

辦公室接獲國軍官兵陳情,表示現已任職下士,也到了可以升中士的時間、單位也有職缺可以晉升,但因為本身有「色弱」的問題,導致體位判定標準不符無法晉升。當事人質疑,為何當初可以晉任士官階,卻無法在士官階內再升。
像這樣個案狀況,簡章雖然有明文規定,但國防部相關單位在甄選志願士兵時,是否有充分告知、弭平雙方的資訊落差?此外,可以當下士但不能當士官,這件事情本身是否存在衝突跟矛盾?

當初我們在招募志願士兵的時候,確實色弱、色盲是可以進來的,但是軍官士官,就不能有色弱或色盲,如果說進入軍官士官,有色弱或色盲就只能保留位階。希望可以重新檢討,比如色弱或色盲者,需要在招募時說明清楚,只能做志願役士兵,再確認願意與否。再來是否考慮色弱、色盲者的錄取資格。第三就是已錄取進來的色弱者,佔比率大概是百分之四,這些已進來的人,可找出未來有沒有適合的工作,盡量減少影響。
立法委員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把特例變通例,碰到這樣的案例,我們該修正辦法與規定,讓他回到他該有的位置,這些都是為了整個制度,去建立更完善的系統。相關單位允諾我會持續了解、溝通並改善。

要塞堡壘地帶法進度如何

再提到要塞堡壘地帶法,前次修正已經是 2002 年,在 2015 年發生航特部 601 旅「阿帕契事件」,引發營區究竟算不算「軍事要塞」的爭議,因此行政院院會也曾在 2015 年 11 月通過修正案,擬將《要塞堡壘地帶法》改名為《戰略要域管制法》。今年 3 月國防部亦曾預告修正《要塞堡壘地帶法》版本。

據我們了解,像是民眾飛到金門不能夠拍軍區照片、近年也常見民眾於軍事設備、區域周遭遭驅趕,卻因法規無明確規範而引起爭議。而考量近期國際局勢發展,中國擴張意圖顯著、科技進步等因素,現行《要塞堡壘地帶法》相關法規,包含執行狀況、規範、劃設範圍是否周延等,實在有重新檢討、盡速修訂的必要。希望能盡快開啟討論,給大家更詳盡且明確的規範,也請相關單位保持聯繫並給辦公室答覆。

軍隊職務意外慰助補償

一個禮拜前國軍 205 兵工廠閃燃意外發生後,我們就接到家屬的來訊,大致是表示該政戰主任及長官們其實很認真,國防部長也親自到現場訪視慰問,然而也有一些需要再被釐清的地方,希望趁這次跟軍備局來進一步了解。

像這次閃燃意外,裡面有兩個是軍人身份,其中還有一個是聘僱人員,我們有哪一些補償的規定?哪些保護措施?除了保險之外,國軍還會做哪一些盡量讓家屬安心?這些都該主動跟家屬說明,以安家屬惶惶不安的心。

相關單位回覆我,會另外請業管部門,親自到家屬講解後續關懷照顧的做法,以及該有的權益。

此外,這次事發的單位職務是裝填飛彈推進燃料,當然單位認為它有沒有危險加給,這是單位的專業判斷,但我希望不要老是出事了才加給,這也呼應我在院會總質詢裡面提到,我們是不是有機會做一次通盤的檢討,包含高風險、外島、第一線接戰人員,這些因情勢緊張或情勢需要,在戰訓勤務增加的情況下,除了用加班費的方式,他們本身的勤務專業加給,是不是有檢討的空間?希望相關單位能通盤檢討並報告。要激勵國軍士氣、留任、招聘人才,就需要靠相應的誘因,一起討論努力, 3Q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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