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紀80年代,即使美、蘇冷戰已浮現和解曙光,但台灣還處於戒嚴時代。當時的政治評論家:鄭南榕(1947-1989),長期透過雜誌、演講與實際行動,犀利抨擊執政的中國國民黨政府,更質疑國民黨長期透過政策制度,灌輸、洗腦台灣人民,有關「一個中國」的政治論述。

他也在當時於雜誌刊登《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》全文,並在公開場合表態強烈支持台灣獨立。1989年1月,鄭南榕被以危害國家安全、「涉嫌叛亂罪」為由,收到出庭應訊的傳票。

鄭南榕拒絕出庭,以自囚於雜誌社的方式,勇敢捍衛己見。他寧願被拘捕,也不想踏入被黨國機器汙染的法庭。自囚71天後,1989年4月7日,調查局在面對支持言論自由、民主開放的全民意識持續升高的情形下,斷然結合台北市警局刑事組,由分局長王郡、刑事組長侯友宜帶隊,「霹靂小組」特勤幹員支援,以200人的優勢警力,準備拘捕鄭南榕。

鄭南榕沒有束手就擒,沒有開出任何條件討價還價。歷經警方一陣混亂的攻堅,他用事先準備好的油桶,將汽油淋在自己身上,一把火,用最激烈與殘酷的自焚,表達他對於捍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,以及追求台灣獨立的理念。

2016年行政院宣布,為紀念黨外政論雜誌《自由時代周刊》創辦人鄭南榕,追求言論自由而奉獻犧牲的精神,訂定4月7日為「言論自由日」。

#鄭南榕的理念
鄭南榕出生於二二八事件的1947年,父親是日治時期來台的福州人,母親是基隆人。他認為:

「第一,台灣要走上民主政治的話,一定要先破除國民黨的統治神話,台灣只有獨立,才可能真正民主化,才可能真正回歸人民主權。

第二,二二八事件之所以發生,是因為中國與台灣兩地的經濟、文化、法治、生活水平相差太遠,強行合併,悲劇自然發生。

現在,這種情況再度發生於海峽兩岸,只有台灣獨立,才可以避免另一次二二八事件。」

1986年起,鄭南榕挑戰當時的政治禁忌,策劃推動「五一九綠色行動」,帶領群眾在龍山寺集會,抗議戒嚴37年。1987年,發起二二八和平促進會,在台灣各地遊行演講,要求查明二二八事件真相,平反冤屈,族群和解。1988年,與「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」,共同發起「新國家運動」,全島行軍40天。1987年,在台北市金華國中的公開演講,鄭南榕在台上,痛快大聲地說:「我是鄭南榕,我是一個外省囝仔,我主張台灣獨立。」每一次,在每個公開演講的場合,他總是站在群眾面前,眼睛閃著光地主張台灣獨立。

#言論自由與民主防衛
隨著時間推移,如今台灣所面對的國內外情勢,已不可同日而語。台灣民主化至今,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可謂突飛猛進,尤其對於許多「隱含危險」的言論,卻高度容忍。

但面對中國未曾間斷的全方位威脅時,例如:街頭出現中國五星旗、媒體出現鼓吹中國「統一」台灣的言論,甚至中國以資訊戰手段,試圖影響台灣社會輿論與民主選舉,又或者當言論自由被「中國與其代理人們」利用,來挑戰甚至毀滅台灣的民主制度時,要如何應對呢?

台灣社會對於上述的言論,並非只有寬容一途,更應挺身與之戰鬥。若中國統一台灣,勢必消滅台灣的「自由民主」,是以揮舞五星旗,或是鼓吹中國統一台灣的言論,即為危害台灣。

以此為主張的政黨,例如中國共產黨與其代理人組織,在台灣自然就需要處理。比起單純限制言論內容,要求言論者或組織,全面揭露其背後的政治立場,以及是否有敵國勢力支持或操作,反而是侵害較小的手段,也能夠一定程度達到民主防衛的要求。

例如,在台灣施行歐美國家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(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,FARA)一類的法律規範,讓社會大眾理解特定言論發言者或組織,他們隱藏在背後的政治動機,以及相關資金來源,或許相較於直接限制言論,以全面的資訊揭露作為因應手段,將是更可行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