促轉會解編的爛攤子塵埃已定,確定將在五月底解編走入歷史。
立法院昨(17)日三讀通過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,行政院應於促轉會解散後設置「推動轉型正義會報」,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,負責轉型正義事項之統合、協調及監督。而促轉會解散後,轉型正義之工作也依照任務性質,明定交由六大主管機關持續辦理。
分別為:
➤平復司法不法等,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,由法務部辦理。
➤清除威權象徵事項,由內政部辦理。
➤保存不義遺址事項,由文化部辦理。
➤照顧療癒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政治暴力創傷事項,由衛福部辦理。
➤轉型正義教育事項,由教育部辦理。
➤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、保管及運用事項,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。
台灣的轉型正義工程在各種妥協下原已跛腳、不強大,如今又將轉型正義職能拆分六大部會,無一專精。站在部會本位思考,這些部會都有原本專精業務,舉例衛福部已因疫情分身乏術,何來心力與動力穩健推進轉型正義事務?
我們對台灣轉型正義工程未來協調配合狀況感到悲觀,也質疑原已跛腳的台灣轉型正義工程是否形同「截肢」。加以日前民進黨提名國親加害者集團李鴻鈞為監察院副院長的行為,讓本黨深感民進黨早已背棄當年反抗威權起家的初衷,與黨國勾肩搭背。
另外更不能接受的是,功能劃分上,原屬促轉會包括平復司法不法、行政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,將由法務主管機關辦理。但司法體系就是中華民國體制藏匿最多威權加害者,最需要「除垢」的地方,司法改革未成、除垢工程未成,難以相信法務體系有決心與「能力」執行這樣的重責大任。這樣的權責劃分,形同讓加害者自己審判自己,罔顧政府體制也是必須被「轉型正義」的事實,我們難以接受。
最後強調,台灣需要的,是如德國、歐洲各國,一個長設性的轉型正義機構進行超然運作,而且這樣的機構具有「定罪」的權力,徹底跳脫舊司法體制的束縛。不然倘若政黨輪替,威權政黨復辟,這些分攤各部會的轉型正義工程不就將因為執政者立場而全數停滯?
民進黨自己玩殘轉型正義,做出一連串不負責任的決策,台灣歷史會記上這一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