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最扯,只有更扯!替顏寬恒站台被聘為台中市選委會委員?百姓發文合理監票卻被罰50萬?什麼道理??這不是盧市府的後謝賠罪,那甚麼才是???
文: 鳳山李雨蓁
台中市選委會連續兩天大動作發出新聞稿,卻仍然沒有辦法說明我的監票文到底是哪一句話明確違反選罷法!
我還是要再次重申,我呼籲民眾合法監票,一字一句都沒有特定立場與拉票行為,罷免日當天那些架設錄影機的、按計數器的、在投開票所圍事顧票給人壓力的沒事、沒罪,我們只是呼籲監票就要被台中市選委會重罰50萬,這樣的裁決並不合理!
台中市府口口聲聲說台中市選委會是獨立機關,選務中立,但最新一屆選舉委員蘇麗華卻曾去幫顏寬恒站台,明顯立場偏頗,選務委員幫顏寬恒站台可以!我們發起民眾合法監票卻不行?明顯雙重標準、因人設事!
盧秀燕如同普丁,講再多理由都無法掩飾這是顏家、台中盧市府以及台中市選委會對我的政治追殺!
最扯的是蘇麗華曾經替顏寬恒站台,不僅沒有被台中市選委會和台中市府認為行政不中立,還被台中市選委員列入委員聘請名單,也已經在3/22審過我的案子,令人無法苟同!
顏家、盧市府、台中市選委會私相授受,中央選委會依慣例通過名單,這樣的共犯結構一日不終結,對百姓的政治追殺就一日不會停止!